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护保中心患者陪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护保中心患者陪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RGY-CCGP-15010103
3.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4.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57976406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150105
9.采购内容:患者陪护服务,母婴照护服务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5)投标人从业人员须具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的《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6)从事母婴照护服务的必须为女性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母婴护理师(高级)就业能力证书;
(7)投标人须具有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或家政服务的经营资格;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记录;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司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记录,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并装订成册。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 2015 年1 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14、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2月11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8、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20、联系方式:57150105 传真:010-63701793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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