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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城管执法监察局拆除违法建设施工单位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委托就“城管执法监察局拆除违法建设施工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城管执法监察局拆除违法建设施工单位招标

2.项目编号:ZRGY-CCGP-14120103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32号;

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7150105

8.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包数

工程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城管执法监察局拆除违法建设施工单位招标

1

详见招标

文件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9、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本);

(6)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9)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10)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查阅、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司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4年9、10、11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并装订成册。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 2014 年12月3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13、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月14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开标时间:2015年01月14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8层会议室。
17、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8、项目联系人:苗先生、王女士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19、联系方式:57150105传真:010-63701793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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