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委托就“武颐嘉园小区供暖及锅炉房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北京市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武颐嘉园小区供暖及锅炉房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RGY-CCGP-14100101
3.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4.采购人地址: 海淀区永定路69号
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150105
8.采购内容:锅炉供暖运行管理外包服务,包括供暖区域范围内的供暖运营工作、燃料采购、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维护维修、供热管道维护维修、各房间散热器及管道维护维修、仪表阀门维护维修等。
9.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须具有供暖相关的企业资质;具备《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享受北京市供暖补贴;
6) 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供热系统运行管理能力,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 投标人须具有锅炉自控系统、锅炉本体和辅机等动力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能力;具有一定的生活热水换热罐的清洗、维护技术和能力;
8) 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9)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取得相关证书。
10、查阅、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司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4年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等并装订成册。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1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4、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会议 室)。
17、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8、项目联系人:苗先生、丁女士
19、联系方式: 010-63701793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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