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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图像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委托对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图像系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ZRGY-ZC-2012-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图像系统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建设: 1) 丰台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新增点位建设:计划在社会面公共区域新建300-400个监控点位,实现对丰台区重点地区社会面动态的实时监控; 2)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路由部分建设:针对2012年新建的监控点位,计划采用自建方式开展监控点位传输线路的敷设工作,要求电缆、光缆入地。经预算,2012年丰台区计划敷设的光缆、电缆线路总长度约800公里; 3)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扩容建设: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扩建,涉及32个派出所。对丰台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二级平台进行扩容,实现二级平台输入输出路数由现有的224×224增加至512×256,增加输入输出卡、字符叠加器、机柜、显示墙等设备,对新设机房(约20平方米)重新进行土建装修设计。对丰台区图像智能化管理软件进行升级改造; 4)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社会图像资源整合建设:2012年计划共计整合丰台区辖区内社会面重点单位图像1000路资源; 5) 丰台区科技创安社区达标建设:2012年丰台区计划进行科技创安达标建设的21个小区的安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改造 (2)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设计服务费财政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4)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 2.招标范围: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图像系统项目设计服务,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费用预算等设计服务招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财政相关部门审批要求的设计深度,并提供项目后续设计及施工配合等服务。 3.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2009年至今至少有3个类似业绩的经验; (4) 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2009年至今至少有 2 个类似业绩的经验。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出售时间:2012年04月12日~04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授权人须为本单位职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类似业绩合同(以上资料带原件,留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备查)。并提交附件中的保密责任书、廉政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套。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出售招标文件。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安防系统工程设计业绩。 6.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日上午 09:00 时整,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5月3日当日上午8:00—9:00之间将按要求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8层会议室,招标方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 投标人注意事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8. 其他: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张志腾 苗鑫 电 话:010-57150105 57150106 传 真:010-63701793
附件一:保密责任书(格式) 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图像系统设计项目 保密责任书 鉴于__(乙方)参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图像系统设计项目的招标工作,为保证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自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乙方编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档、资料,仅供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乙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 2. 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 3. 本项目完成后15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如数退还。 4. 乙方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 5. 乙方造成的泄失密事件,乙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6. 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
单 位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政承诺书(格式)
廉政承诺书
我单位所参与的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图像系统设计项目,为确保项目廉洁、高效实施,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工作,努力推进诚信建设,绝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实施项目服务,争创优质工程。 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各类问题。 如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自愿接受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单 位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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